【中华财税网北京05/31/99信息】 以前,消费者在购买货物时,一般不会
向商家索取销货发票,但随着消费者自我保护意识的不断提高,购货开票逐步被
公众所认同,索要发票的消费者越来越多。可是近来笔者在几家商场发现一些商
家拒绝给消费者开具发票。这是一种违法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办法办法》第20条规定: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
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当向付
款方开具发票。这一规定已明确指出,为消费者开具发票不是商家的额外服务,
而是经销商品的单位应尽的义务。《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1
条也专门对索取发票问题作了具体规定:消费者索取购货凭证或者服务单据的,
经营者必须出具。
销货不开票既侵害了消费者的权益又违反了国家的法律,万万要不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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