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税申报有哪些方式
录入时间:1999-05-12
【中华财税网北京05/12/99信息】 问:现行税收管理制度之一,是实行纳
税人自核自缴纳税申报方式。据了解,纳税申报方式有多种,望予介绍。另外,
纳税人可以自行选择申报方式吗?
答:我市国税系统现行纳税申报方式一共有三种。
第一种:直接申报,即由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在法定税款征收期(以下简
称“征期”)内,到税务机关报送纳税申报表和其他有关纳税资料。这种申报方
式最为普遍。
第二种:电子申报,即由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在征期内将有关纳税申报资
料和数据,通过电子通讯网络传输到税务机关。其原始纳税申报资料,可以在征
期后规定的时间内向税务机关报送。具体报送时间由各区县国税局、直属分局确
定,但最长不超过20天。
第三种:邮寄申报,即纳税人在征期内,通过邮寄的办法,将纳税申报资料
报送给税务机关。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加强纳税申报管理若干问题的暂行规定》明确,采
取哪种纳税申报方式,由各区县国税局、直属分局根据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实
际情况确定。也就是说,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不可以自行选择纳税申报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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