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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的预提费用或准备金在计算所得税时怎样列支?

录入时间:1999-04-21

  【中华财税网北京04/21/99信息】 企业在生产、经营中所发生的各项费用, 都应以实际发生数计入成本、费用,不得把预提的费用或准备金直接列为成本、 费用开支。对已经预提的费用或准备金,凡是已经发生,并应由本期负担的,可 以按实际发生数计入本期成本、费用;如果是应由本期和以后各期负担的,应作 为待摊费用,分期摊入成本、费用;年终有余额的,应并入当年损益计算缴纳所 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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