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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房土地价款是否缴纳投调税

录入时间:1999-03-12

  【中华财税网北京03/12/99信息】 我企业为了扩大经营建营业用房,投入 资金支付土地价款,当地税务机关在税收检查中,将支付的土地价款计入投资总 额中,征收"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根据新"企业财务通则"及"企业会计准则 "规定,土地使用权属无形资产,顾名思义,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是指固定资 产投资,未指无形资产投资。请问,所支付土地价款是否应征收固定资产投资方 向调节税。   答:根据《投资方向调节税》第四条规定:"投资方向调节税的计税依据为固 定资产投资项目实际完成的投资额。"   你企业支付的土地投资价款,如果属于计划部门批准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组 成部分,应按规定缴纳投资方向调节税。   (zsb990311030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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