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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水账”为何不能变成公开账

录入时间:1999-03-11

  【中华财税网北京03/11/99信息】 国务院1997年2月18日批转了国 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个体私营经济税收征管、强化查账征收工作的意见》,由 此在全国范围内拉开了个体私营经济建账建制、查账征收工作的帷幕。   时过两年,这项工作进展很不平衡。报载,河北省邯郸县国税局有建账能力 的923户个体私营业户,到1997年5月底已有656户按税务机关的要求 建起了账薄,建账后的个体私营业主普遍认为,有账可以及时核算成本,为生产 经营和管理提供可靠的决策依据,便于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虽然多缴一点税, 但还是有好处的。而多数地区个体私营业户的建账建制、查账征收工作并未达到 预期的效果,个体私营业户中采用定期定额征收方式的户数仍然占到多数,部分 个体私营业户虽然按税务机关要求建立了账簿,但是核算的真实性大打折扣,有 名无实,并没有起到应有的作用。还有的地区至今未动。那么,这本账真的很难 建吗?其实不然,任何一户个体私营业主都有一本自己的账,只不过有的核算规 范、有的核算不规范;有的是日记账、流水账;有的是总算账、算大账。不论哪 一类账,不论个体私营业户经营规模大与小,这本账只敢翻给自己看。为什么这 本账不能公开呢?   就普遍情况而言,建账后缴税比“无账”多。据对一具有代表性的个体商业 户调查,该户月平均销售额1.5万元,按现行增值税征收率4%计算,每尸应 缴纳增值税600元。1998年月平均毛利率不到10%,依此计算毛利额不 足1500元,而每月的开支项目有:房屋租赁费700元、国税局定额增值税 200元、地税局定额个人所得税100元、工商局工商管理费60元、银行贷 款利息支出180元、雇用营业员工资200万元,还有派出所收取的冶安管理 费、环卫处收取的环境卫生费、土地局收取的土地管理费,以及进货运输费、货 物损耗费共计10多种费用每月平均50多元。经营1个月的毛利收入与成本费 用支出相抵后基本无盈余。假如这户个体经营业主是用自己的钱做生意,尚有每 月盈余(利息、工资之和)380元左右,若贷款雇工经营便无利可图。如果拿 出真账,税务机关依率计征,仅增值税一项应缴纳600元,虽然无盈余可不缴 纳个人所得税,但经营仍是无利可图。据有关权威部门调查结果显示,当前的市 场形势和环境,类似这种状况的个体商业经营户大约占到总数的80%以上。按 账簿记载应纳增值税600元,按定期定额纳税国税、地税两家只缴300元, 300元的差额使个体私营业主建账工作难度加大。 建账后交费重难以承受也是不争的事实。如果说国家税收纳税人理应依法缴 纳,那么五花八门、名目繁多的收费跟着账簿而来,却使纳税人心有余悸,胆战 心惊,更是要把自己的“那本账”捂得严、揣得紧。据权威部门的专题调查结果 显示,前例那位个体经营户所在的地区税费比例为1:5,即负担1元税收,应 交各类费用5元。依此计算,这一户至少应交各类费用1500元,辛辛苦苦经 营一个月,无盈余还得自己拿钱交费,这种买卖前无古人做,今天的个体私营业 户更不干。这个问题使建账工作如履薄冰,雪上加霜,更加艰难。   建账核算麻烦多,纳税人更是不情愿建账。为数众多的个体经营业户受自身 文化素质不高的制约,建账后规范核算不仅要学习掌握相关的政策、法规、财会 知识,甚感费力,而且自己无能力操作,还需请人帮助,增加费用支出不说,还 要泄露一些商业机密。与定期定额“双定”征收方式相比,建账核算很不方便, 这也是调高定额后仍有部分纳税人不愿建账的原因之一。又因部分纳税人定额偏 低,有“税”可赚,费可以少交,因而不愿建账,即使无奈被迫建账,也是一本 没有任何使用价值的账。据山西某县国税局对当地近百户个体经营业户建账工作 进行检查,发现建账后能查账征收的户数几乎为零。   尽管如此,账还是要建的,但是建账中的障碍必须排除。从目前情况看,一 些地方政府、领导依法纳税观念不强,地方本位主义思想严重,借口发展地方经 济,对依法治税工作干扰过多,一些执法部门对围攻、谩骂、殴打税务人员及偷 逃税案件查处不积极,处罚打击不力,抗税案件时有发生。税收宣传的广度、深 度也不够,真正从思想上解决广大个体私营业户依法纳税的认识问题还有较大差 距,偷逃税现象仍很普遍。   个体私营经济的快速发展,给我国国民经济的发展注入了新的活力,同时也 给税收征管工作提出新的课题。加强个体私营经济税收征管,强化查账征收工作 是规范个体私营经济管理,促进个体私营经济健康发展的根本途径。               (zsb990310020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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