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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全省乡镇敬老院改革11项举措出台 敬老院床位原则上每家不少于100张

录入时间:2025-09-10

近日,江苏省民政厅联合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农业农村厅等十部门出台《关于推动全省乡镇敬老院改革发展的指导意见》,围绕优化布局、管理机制、服务效能及工作保障等方面提出4个方面11项具体举措,优化农村养老服务资源配置,推动农村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其中强调以规模化、专业化为方向,要求保留的敬老院床位原则上每家不少于100张,鼓励提高护理型床位比例,增设认知障碍照护专区,切实缓解农村养老服务结构性矛盾。《意见》明确科学优化空间布局,对位置偏远、安全隐患大、供养人数少、服务功能弱的敬老院实施关停并转,转型为社区或互助养老服务设施;支持规模较大、服务质量较好的机构转型为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辐射周边2—3个乡镇,提升资源利用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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