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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收货款也要纳税

录入时间:1999-03-11

  【中华财税网北京03/11/99信息】 我们在日常申报稽核中发现,某企业有 半年多时间一直都是零申报或负申报,但报表上产成品库存却很高。经过进一步 调查发现:原来该企业生产的大型游艺机,有的产成品需要运输到异地安装,而 异地安装需要一个过程;加之;大型游艺机这种产品需要安装完毕且试运行一段 时间,经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才能交付使用。正是有这段“时间差”,企业认 为:虽然我已经收到购货方部分预收货款,但在游艺机交付使用未开销售发票前, 无需纳税。   《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九条明确规定: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第(一) 项,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为收讫销售货款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凭据的当天。 同时,《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三条第(四)项又规定:采取预收货 款方式销售货物,为货物发出的当天。对此,税务稽核员根据有关规定,对企业 作出补缴税款的决定。         (zsb990310020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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