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料加工需到税务机关办理哪些手续
录入时间:1999-03-02
【中华财税网北京03/02/99信息】 问:我公司是采取进料加工方式生产出
口电吉它的企业。请问在进料加工和出口退税过程中需要到税务机关办理哪些手
续?
答:首先,须持外经贸主管部门批准的进料加工批件到主管出口退税的税务
机关审核签章,税务机关逐笔登记并将批件的复印件留存备查。然后,海关凭盖
有主管出口退税的税务机关印章的外经贸部门批件,予以办理“进口料件登记手
册”,进口料件报关进口后,凭海关核销减税进口有关凭证填报“进料加工贸易
申报表”报送主管出口退税的税务机关,经同意签章后再将此申报表报送主管征
税的税务机关,按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办理出口退税。 (hljswb9902250105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