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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罚息是否允许税前列支

录入时间:1999-02-04

  【中华财税网北京02/04/99信息】 问:我单位应贷款超期还贷时,银行除 收取本息外还加收罚息2000元,请问:在年终计算所得税时,此项罚款能在 税前列支吗?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业务问题的通知》(国税发[ 1997]191号)文件第二条规定,“纳税人逾期归否贷款,银行按规定加 收的罚息,不属于行政性罚款,允许在税前扣除。”你厂该项罚息,允许税前列 支。                       (zsb9902030305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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