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
录入时间:1999-12-15
【中华财税网北京12/13/99信息】 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
得,是指个人承包经营或承租经营以及转包、转租取得的所得。承包项目可分多
种,如生产经营、采购、销售、建筑安装等各种承包、转包,包括全部转包或部
分转包。承包人或承租人按月或按次领取的工资、薪金性质的所得,也包括在承
包承租经营所得中。
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
除必要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适用5%一35%的超额累进税率。每一纳
税年度的收入总额,是指纳税人按照承包经营、承租经营合同规定分得的经营利
润和工资、薪金性质的所得,减除必要费用,是指按月减除8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