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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作方与制作方签订的来料加工合同应如何贴花?

录入时间:1999-04-05

  【中华财税网北京04/05/99信息】 问:定作方与制作方签订的来料加工合 同应如何贴花?  答:由定作方提供原材料,制作方按照规定价格偿付材料款。制作方制作出 成品,按照成品的价格与定作方结算产品货款的合同,应按购销合同中原材料、 产品的合计金额计税贴花。                (m99010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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