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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垫运费“学问”大

录入时间:1999-01-28

  【中华财税网北京01/28/99信息】 有关政策规定   《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六条规定了销售额是由向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 外费用组成,因此,价外费用是销售额的一部分。《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第十二条规定了价外费用的内容,代垫运费是其中之一,但同时规定,只要同时 符合以下条件的代垫运费,就不包括在内:   承运部门的运费发票开具给购货方的;纳税人将该项发票转交给购货方的。   对于这一政策,少数人在这一领域大做文章,给税收征管工作带来了挑战。 运输发票管理有漏洞   目前,运输普通发票管理比较混乱,管理方法各不相同。归纳起来,大致有 以下几种情况:有的县(市),运输发票由运输业户申请购买使用。有的县(市) ,采取国有、集体运输单位实行申请领购,个体户由地税所代为开具运费发票, 同时收取营业税,即“以票管税”。还有的县(市),干脆委托交通部门管理, 由交通管理部门代开发票,收取一点管理费。如果再加上有不少假运输发票流行, 以及少数地方“引税”竞争,这样造成运费发票管理失控,客观上为开具运费发 票打开了方便之闪。 代垫运费谁知晓   销售额是由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组成,这个全部价款就是货物的销价。由于 货物随行就市,货物发票开多少,运费(价外费用)开多少,很有学问,税务部 门很难把握,核实运费只能凭地图和运费单价来计算。如果销货方设置了往来账 户——代垫运费,税务机关还有一定依据核实运费以及相应的货款。如果没有设 置,就比较难了,就需发协查函,这一协查内容,目前还未开展。原因在于销货 方所在地的税务机关根本不知道有代垫运费。代垫运费实际是抛开了销货方所在 地税务机关的监管。 代垫运费”学问”大   近日,湖北省京山县国税局稽查局就查出此项偷税8万余元。   他们在某化工厂查账时发现,本县能源煤炭公司销煤400余吨,销售额1 2万元。化工厂结算发票情况如下:能源煤炭公司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价税6万 元,另外6万元由承运部门开具运费发票金额6万元。从化工厂的账上看,这是 典型的代垫运费。检查人员只是觉得运费金额太大,但用吨公里,运费单价重新 计算,运费也算合理。不过,他们还是决定到能源煤炭公司查一查,通过双向查 账,纷于摸清了情况。能源煤炭公司从外地购煤,距离500公里,运价吨公里 0.30元,吨煤运费150元。公司全年经销煤400多吨,全部直销到了同 城的化工厂。原来,他们通过叫别人开具30万元运费,其中15万元由本单位 抵扣,15万元由化工厂抵扣,从而少计销售额,以达到偷税目的。由于该公司 钻代垫运费的空子,造成两头抵扣运费,多抵扣税款1.5万元。   此案的查处,引起了稽查人员的反思:代垫运费并非一代了之。他们以代垫 运费为突破口,分别对化工原料、焦炭、机械等“笨重行业”突击检查,派出人 员外出调查,取得了较大成效。如某机械厂、生产销售重型机械,销售合同规定 送货上门,运费由销售方解决。机械厂为了偷税,与购货方协商,开票时将货款 一分为二:大部分开具货物发票,小部分由所属的独立核算汽运公司开具运输发 票。这样一来,产品销售被肢解成了符合两个条件的代垫运费,该厂一年偷税5 万元。购货方由于是购进固定资产,不能抵扣税款,因此,对开具什么发票无所 谓。   另外,他们外出调查,还查出明为符合两个条件的代垫运费,实为混合销售 行为的运费。其中一纳税户在补税罚款时说:“原想在代垫运费上做手脚,不想 被你们查出来了,这代垫运费,也不是一代了之,今后一定要实事求是,别打代 垫运费的主意,免得被罚。”            (zsb9901270205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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