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办理停、复业税务登记
录入时间:1999-01-26
【中华财税网北京01/26/99信息】 问:如何办理停、复业税务登记?
答:一、什么是停业登记?
纳税人由于生产、经营等原因需要暂时停止经营活动的,应在有关部门批准
后,到税务机关办理停业税务登记手续。
二、办理停业税务登记需持哪些证件、资料?
纳税人应持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开具的停业许可证明或有关部门出具的停业许
可证明文件(无主管部门的,持本单位申请)到税务所领取并填写《停业申请审
批表》,并携带应封存的有关税务登记证件。税务所负责收取纳税人应封存的税
务登记证件。
三、办理停业税务登记有哪些手续?
纳税人持经税务所核准的《停业申请审批表》到税务登记机关(征管法制科)
办理停业手续,税务登记机关(征管法制科)审核无误后,做停业处理,并为纳
税人开具《核准停业通知书》。
纳税人停业期满,应及时恢复营业,遇有特殊情况,需延长停业时间的,应
在停业期满前,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审核后,方可延期,否则,转作非正常户。
四、办理停业税务登记后核发的证明资料
纳税人以收取税务登记机关发放的《核准停业通知书》(一份),作为已办
完停业手续的证明。
五、什么是复业税务登记?
纳税人停业期满,需到原核准其停业的税务登记机关(征管法制科)办理复
业税务登记手续。
六、办理复业税务登记需持哪些资料?
纳税人需持核发的《核准停业通知书》申请复业。并按规定填报《复业单证
的领取表》。
七、办理复业税务登记的手续:
1.税务登记机关(征管法制科)为纳税人办理复业手续,并通知税务所发
还有关证件资料。
2.纳税人持有关证件、资料,到税务所报到并办理纳税申报手续。
(dsgb99010505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