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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岗人员从事什么经营可享受减免税照顾

录入时间:1998-11-25

  【中华财税网北京11/25/98信息】 问:目前下岗人员日益增多。请问,下 岗人员从事什么经营,可以享受减免税照顾。   答: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切实做好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 和再就业工作的通知》的精神,对下岗职工从事社区居民服务业的,可在3年内 免征营业税和个人所得税。湖北省地方税务局鄂地税发[1998]223号文 件规定,失业、下岗职工到农村从事种植、养殖业的,一年免收,三年内减半征 收各种税费。                    (nsr98110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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