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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样正确计算全年一次性奖金应纳的个人所得税

录入时间:2005-04-01

  【中华财税信息网北京04/01/2005信息】 税收法规规定,全年一次性奖金是指 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等扣缴义务人根据其全年经济效益和对雇员全年工作业绩的综 合考核情况,向雇员发放的一次性奖金。上述一次性奖金也包括年终加薪、实行年薪 制和绩效工资办法的单位根据考核情况兑现的年薪和绩效工资。   怎样确定个人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的计税所得?《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个人 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等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方法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5] 9号,以下简称“9号文”)对此作了下列明确规定:   1.从2005年1月1日起,纳税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单独作为一个月工 资、薪金所得计算纳税,并按以下计税办法,由扣缴义务人发放时代扣代缴。   (1)先将雇员当月内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除以12个月,按其商数确定适 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   如果在发放年终一次性奖金的当月,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低于税法规定的费用 扣除额,应将全年一次性奖金减除“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与费用扣除额的差额”后 的余额,按上述办法确定全年一次性奖金的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   (2)将雇员个人当月内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按本条第1项确定的适用税率 和速算扣除数计算征税,计算公式如下:   ①如果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高于(或等于)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额的,适用公 式为:   应纳税额=雇员当月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②如果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低于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额的,适用公式为:   应纳税额=(雇员当月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与费用扣除 额的差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2.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对每一个纳税人,该计税办法只允许采用一次。   3.雇员取得除全年一次性奖金以外的其它各种名目奖金,如半年奖、季度奖、 加班奖、先进奖、考勤奖等,一律与当月工资、薪金收入合并,按税法规定缴纳个人 所得税。   怎样正确计算一次性奖金应纳的个人所得税?举例分析计算如下:   中国公民王某、黄某受雇于某企业,2005年4月王某从受雇企业领取当月工 资1000元、1季度奖金500元,2005年12月王某从受雇企业领取当月工 资1000元、4季度奖金600元、年终奖7000元;2005年4月黄某从受 雇企业领取当月工资700元、1季度奖金200元,2005年12月黄某从受雇 企业领取当月工资700元、4季度奖金50元、全年综合考核奖金3000元;问 王某、黄某2005年4月、12月各自应纳多少个人所得税?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和9号文的规定,王某、黄某2005年 4月、12月应纳的个人所得税分别计算如下:   1.王某2005年4月、12月当月工资、薪金所得应纳个人所得税的计算   王某2005年4月当月工资、薪金所得应纳税所得额为:1000+500- 800(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额)=700(元)   对照个人所得税“工资、薪金所得税率表”,其适用税率为10%,速算扣除数 为25,王某2005年4月应纳个人所得税为:700×10%-25=45(元)   王某2005年12月当月工资、薪金所得应纳税所得额为:1000+600 -800=800(元)   对照个人所得税“工资、薪金所得税率表”,其适用税率为10%,速算扣除数 为25,王某2005年12月当月工资、薪金所得应纳个人所得税为:800× 10%-25=55(元)   王某2005年12月取得的全年综合考核奖金应纳个人所得税的计算:   (1)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7000÷12=583.33(元)   583.33元即为应纳税所得额(不得再扣减800元的费用扣除标准),对 照个人所得税“工资、薪金所得税率表”,其适用税率为10%,速算扣除数为25。   (2)计算应纳税额:   7000×10%-25=675(元)   王某2005年12月取得的当月工资、季度奖、全年综合考核奖金应纳个人所 得税合计为:55+675=730(元)   2.黄某2005年4月、12月当月工资、薪金所得应纳个人所得税的计算   黄某2005年4月当月工资、薪金所得应纳税所得额为:700+200- 800=100(元)   对照个人所得税“工资、薪金所得税率表”,其适用税率为5%,速算扣除数为 0,黄某2005年4月应纳个人所得税为:100×5%=5(元)   黄某2005年12月当月工资、薪金所得应纳税所得额为:700+50- 800=-50(元)   所得额出现负数,故无应纳税所得额,黄某2005年12月取得的当月工资、 薪金收入(750元)不用缴纳个人所得税。   黄某2005年12月取得的全年综合考核奖金应纳个人所得税的计算:   (1)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3000-(800-750)]÷12 =245.83(元)   对照个人所得税“工资、薪金所得税率表”,其适用税率为5%,速算扣除数为 0。   (2)计算应纳税额:   [3000-(800-750)]×5%=147.50(元) (z20050307012)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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