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财税信息网北京04/04/2005信息】 《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城镇房
屋拆迁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5]45号)规定,对被拆迁人按照国
家有关城镇房屋拆迁管理办法规定的标准取得的拆迁补偿款,免征个人所得税。对拆
迁居民因拆迁重新购置住房的,对购房成交价格中相当于拆迁补偿款的部分免征契税,
成交价格超过拆迁补偿款的,对超过部分征收契税。
国家税务总局有关人士表示,在国家规定范围的拆迁户拆迁补偿款,免征其个人
所得税,将对拆迁户提供更大的生活保障。
这些政策比以往有哪些不同,城镇市民又将得到哪些实惠呢?
政策变化一:对被拆迁人按照国家有关城镇房屋拆迁管理办法规定的标准取得的
拆迁补偿款,免征个人所得税。
根据国务院1994年1月28日发布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
例》规定,拆迁补偿款属财产转让所得收入,应适用20%的个税征收税率。即应纳
税额=应纳税所得额(拆迁补偿款-财产原值)×适用税率。
解读:以往城镇市民所得拆迁补偿款是否应交纳个人所得税并没有明确政策,这
次的新规定是一个重要补充,这等于增加了被拆迁居民的补偿款。
政策变化二:对拆迁居民因拆迁重新购置住房的,对购房成交价格中相当于拆迁
补偿款的部分免征契税,成交价格超过拆迁补偿款的,对超过部分征收契税。
契税是以所有权发生转移变动的不动产为征税对象,向产权承受人(可理解为买
房者)征收的一种财产税。现行契税于1997年10月1日起实施,税率为3%~
5%。
解读:免征部分契税对于房地产市场发展是一个利好消息,将刺激拆迁户买房,
但影响不会太大,因为拆迁户购买商品房压力还是很大,不过对二手房市场发展拉动
较大。
个案分析:
刘先生曾花费15万在某市(一级地域)购买了70平方米住宅,后来这处住宅
被拆迁。新政策出后,他在同一区域购买同等面积房产时(每平方米3500元),
省下了将近两万元钱。
新规出台前拆迁,交纳拆迁补偿款个人所得税
(3097×70-150000)×20%=13358元
重新购买住房,交纳契税
3500×70×3%=7350元
新规出台后拆迁,不用交纳拆迁补偿款个人所得税。
重新购买住房,交纳契税
(3500-3097)×70×3%=846.3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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