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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薪制”月薪如何计税

录入时间:2005-03-31

  【中华财税信息网北京03/31/2005信息】 问:“双薪制”月薪如何计税?   答:在实行双薪制后,个人因此而取得的“双薪”,应单独作为一个月的工资、 薪金所得计征个人所得税。对上述双薪所得原则上不再扣除费用,应全额作为应纳税 所得额按适用税率计算纳税,但如果纳税人取得“双薪”当月的工资、薪金所得不足 800元的,应以“双薪”所得与当月工资、薪金所得合并减除800元后的余额作 为应纳税所得额,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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