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所得税征缴实用问答:对逃避追缴欠税的行为应如何处理?
录入时间:2003-08-07
【中华财税网北京08/07/2003信息】 对纳税人欠税并采取转移或隐匿财产的手
段致使税务机关无法追缴欠税的行为,视不同情况作如下处理:逃避追缴欠税不足1
万元的,由税务机关追缴欠税款,并处欠税额5倍以下的罚款;逃避追缴欠税在1万元
以上10万元以下的,除由税务机关追缴欠税外,由司法机关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
役,并处所欠税款5倍以下的罚金;逃避追缴欠税在10万元以上的,除由税务机关追
缴欠税外,由司法机关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所欠税款5倍以下罚金。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