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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所得税征缴实用问答:对逃避追缴欠税的行为应如何处理?

录入时间:2003-08-07

  【中华财税网北京08/07/2003信息】 对纳税人欠税并采取转移或隐匿财产的手 段致使税务机关无法追缴欠税的行为,视不同情况作如下处理:逃避追缴欠税不足1 万元的,由税务机关追缴欠税款,并处欠税额5倍以下的罚款;逃避追缴欠税在1万元 以上10万元以下的,除由税务机关追缴欠税外,由司法机关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 役,并处所欠税款5倍以下的罚金;逃避追缴欠税在10万元以上的,除由税务机关追 缴欠税外,由司法机关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所欠税款5倍以下罚金。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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