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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所得税征缴实用问答:对偷税行为应如何处理?

录入时间:2003-08-07

  【中华财税网北京08/07/2003信息】 偷税未构成犯罪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偷 税税款,并处所偷税额5倍以下罚款;偷税数额占应纳税额的10%以上且偷税数额在1 万元以上的,或因偷税被税务机关给予两次行政处罚又偷税的,除由税务机关追缴其 偷税款外,由司法部门处以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偷税数额5倍以下的罚金; 偷税数额占应纳税额的30%以上且偷税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偷税 款,由司法部门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偷税数额5倍以下罚金。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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