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所得税征缴实用问答:对个人在储蓄机构开设专门账户取得利息所得是否征收个人所得税?
录入时间:2003-07-03
【中华财税网北京07/03/2003信息】 部分商业银行及其他储蓄机构为方便个人
储户支付和结算,开办了不同形式的个人专用账户,账户资金可用于支付电话、水、
电、煤气等有关费用,或者用于购买股票等方面的投资、生产经营业务往来结算以及
其他用途,开户人可按规定取得相应的储蓄存款利息。对个人从银行及其他储蓄机构
开设的上述账户取得的利息收入,属于储蓄存款利息所得性质,应依法缴纳个人所得
税,税款由结付利息的储蓄机构代扣代缴,征收管理工作由国家税务局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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