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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所得税征缴实用问答:如何加强个人所得税扣缴检查工作?个人所得税扣缴检查工作包括哪些内容?

录入时间:2003-07-10

  【中华财税网北京07/10/2003信息】 主管税务机关应定期对扣缴义务人的扣缴 情况进行检查,对扣缴情况发生较大变化和发生临时性经济活动(如拍卖会、演出、交 易会、有奖销售活动、分配利息、股息、红利等)的扣缴义务人要及时检查,对不扣缴 容易造成税款流失和扣缴工作做得不好的以及高收入行业的扣缴义务进行重点检查。 扣缴检查内容包括:   (1)扣缴义务人支付给本单位职工的各项所得,尤其要注意扣缴义务人通过各种“ 创收”活动取得收入(如批发零售业的销售提成,业务往来中的回扣、好处费、各种手 续费提成,“三产”返还给主管部门的收入,医院的点名手术费,学校的补课费、补 习费等)发放给职工的工资外所得。   (2)扣缴义务人支付给非本单位职工的报酬,如出版单位支付的稿酬所得,企业支 付给个人做广告的报酬,新闻单位及其他广告发布单位支付给个人承揽广告的回扣, 演出单位或演出主办单位支付给演职人员的报酬,发行奖券单位兑付的获奖所得,集 资单位、股份有限公司等派发的利息、股息、红利所得等。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要严格 依法进行处理。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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