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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所得税征缴实用问答:如何进一步改进和加强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工作?

录入时间:2003-07-10

  【中华财税网北京07/10/2003信息】 (1)组织领导要上新高度。个人所得税目前 是地方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之一,争取地方各级党政领导的重视和支持是做好税收工 作的重要保证。为了确保个人所得税组织财政收入和缓解社会分配不公职能的充分发 挥,各级税务机关必须依靠当地各级党政加强组织领导,从维护社会稳定、促进国民 经济健康发展的战略高度做好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工作。要从思想认识上把改进和加 强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当作全局性大事来抓,将其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定期研究改进 和加强征收管理的措施,认真协调好各部门关系,保障税务机关严格执法,并切实解 决征收管理经费、机构和人员编制不足等问题。各地应积极提出推广电子计算机进行 征收管理的意见并落到实处,以确保征收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   (2)税法宣传要有新思路。税法宣传总的要求是针对性要更强、覆盖面要更大、效 果要更好。要突出对重点行业、重点单位和重点内容的宣传。要采取一些新的行之有 效的宣传方式和手段,将宣传和辅导结合起来,注重宣传的效果。要有目的地选择一 些正反两方面的典型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加以报道,特别强调对查处偷逃税大案要案 的宣传,以达到表彰先进、鞭笞落后、严惩犯罪的目的。各地还应加强对先进征收管 理经验的宜传和推广。国家税务总局(以下简称“总局”)将定期通报收入进度情况, 并拟对收入列前5名的省市的征收管理措施和经验,通过宣传媒体进行广泛宣传报道, 以扩大影响,促进全国税务系统征收管理水平的进一步提高,推动全国个人所得税征 管再上新台阶。   (3)抓重点税源和对高收入者征税要有新措施。抓好对重点税源和高收人者征收个 人所得税,党中央和国务院领导同志对此曾多次指示。重点税源和高收人者,的确是 个人所得税征收的重点和难点。应该看到,做好对这些行业和个人的税收征收管理工 作,会有好的示范效应和社会效果,必能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支持。   (4)查处大案要案要有新突破。查处并对大案要案曝光,惩诫违法者,教育广大纳 税人,加大执法力度,突破征收管理难点,提高税务机关权威,推动个人所得税征收 管理工作,再上新台阶。总局曾多次强调该工作,但这一工作至今仍进展不大,在查 处违法案件中存在定性偏轻、外罚不严的现象,未能充分运用法律手段和舆论工具维 护税法的严肃性。各地应将查处大案要案作为改进和加强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的一个 重要内容来抓,要认真进行安排,组织相应的力量,排除阻力,迎难而上,对纳税人 和代扣代缴义务人两个方面的偷税、抗税典型案件进行严肃查处,并对一些大案、要 案予以充分曝光,以引起全社会对税法严肃性的重视。总局要求,偷抗税额达到5万元 的案件要报省(区、市)税务局备案,达到10万元的案件,要报总局备案。   (5)贯彻落实征收管理规章和征收管理措施要有新进展。加强基础工作是提高个人 所得税征收管理质量的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各地要根据总局制定下发的有关征收 管理方面的规章和结合本地实际制定的强化征收管理的办法和措施,应狠抓落实。要 进一步扩大代扣代缴面,促使每个支付单位切实履行应负的扣缴义务;要大力推行自 行申报纳税办法,认真做好申报纳税辅导,加强对申报表的稽核和审查。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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