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个人所得税纳税辅导 > 正文

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如何纳税?

录入时间:2003-06-24

  【中华财税网湖南06/24/2003信息】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是缴纳企业所得税还是 缴纳个人所得税?如果是缴纳个人所得税,其税后利润再分配时,还要再缴纳个人所得 税吗?   答:为了公平税负,支持和鼓励个人投资兴办企业,促进国民经济健康、快速发 展,从2000年1月1日起,国家对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停止征收企业所得税,其投 资者的生产经营所得,比照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   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缴纳个人所得税后的利润,无论是用于消费、分配、挂账或 再投资,均无须再缴纳个人所得税。 (ap20030602412)(4)

会员登录

注册卫税科技账号 | 修改密码

修改密码

(请输入正确的登录名和密码,并填入新密码。如需帮助,
请致电:010-836873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