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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利政策的择优选择

录入时间:2003-05-07

  【中华财税网北京05/07/2003信息】 在股利分配过程中,由于税费对公司本身 的收益并无影响,只影响股东利益。因此,在不违反税收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公司可 以通过选择股利分配方式,使股东的税费尽可能地轻,实现股东财富最大化。 股利分配主要涉及股息所得个人所得税;一般来说,其税率比资本收益税税率要 高,目的是鼓励公司少分股息,多搞投资。由于影响股利政策的因素颇多,加之各种 法律法规限制也多,本文仅从以下两方面来分析股利政策的择优选择。 一、剩余股利政策的选择 采用剩余股利政策的先决条件是:公司要有良好的投资机会,且该投资机会的预 期收益率高于股东要求的必要收益单。只有这样,股东才愿意接受净利润优先满足公 司投资需要,剩余部分再用于发放现金股利,甚至不发放股利。 剩余股利政策是根据一定的目标资本结构(最佳资本结构)测算出投资所需追加的 权益资本,并从当年的净利润中提取一定比例的留成,剩余利润再作为股利分配。运 用剩余股利政策时,应最大限度地使用保留盈余来满足投资方案中所需追加的权益资 本数额。 例:A公司某年税后净利为2500万元,下一年的投资计划要追加投资额3000万元, 该公司的目标资本结构为权益资本占60%,负债资本占40%。按照目标资本结构计 算出投资方案需追加的权益资本数额为3000×60%=1800万元。此数额比当年实现的 净利润2500万元小。因此,该公司应确定留存收益1800万元,以满足投资所需追加的 权益资本的需要,其余700万元再用于发放现金股利给股东。如果投资所需追加的权 益资本大于该公司当年实现的净利润2500万元,该公司应将当年实现的净利润2500万 元全部留存,不发放现金股利,其差额部分还需依靠发放新的股票筹资来满足投资需 要。 对股东来说,采用剩余股利政策,不影响老股东的控制权,少分配现金股利或不 分配现金股利还可以避免股东缴纳较高的个人所得税,或可推迟缴纳所得税(以后多 发现金股利)。由于该公司有良好的投资机会,股东对公司的未来获利能力有较好的 预期,因而,其股票价格可能会上升。这时股东可以通过出售手中的股票获得资本利 得,而不需缴税。因此剩余股利政策一般会受到持股比例较大的股东们的欢迎。对于 公司本身而言,投资所需资金通过留存收益解决,简便易行,减少筹资工作量,同时 又能节约筹资费用,降低资本成本。 二、股票股利政策的选择 股票股利是公司以增发股票的形式发放股利。股票股利并不直接增加股东的财富, 也不会导致公司资产的流出或负债的增加,不减少公司的所有者权益,各股东的持 股比例保持不变。但由于公司发行在外的股份数量增加,每股净资产会下降,若其他 条件不变,发放股票股利后,股票的市价一般会下跌。成长中的公司宜发放股票股利。 对股东来说,持股比例不变,持有的股票数量增加,总价仍和以前一样。但事实 上,公司发放股票股利后,其股票价格并不一定成比例下降,而与公司的发展前景有 关。分配股票股利,可能暗示公司的某种成长信息或公司未来的利润增长,其股票价 格反而会上升。此时,股东可以通过出售部分股票(分得的股票)而获取资本收益,与 收到现金股利相比要少缴纳个人所得税,这使股东获得纳税上的好处。如果公司分配 股票股利后仍支付部分股票股利,这时的股票股利就对股东有直接的价值增加,股东 会因所持股份数量的增加而分到更多的利益。 对于公司来说,当利润增加时,发放股票股利可以使公司留存大量的现金,便于 公司发展,满足追加投资及对流动性的需要,同时又能使股票行情保持在一个合符交 易需要的范围之内,可以吸引更多中小投资者。 (m2003051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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