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保险金是否该缴纳个人所得税
录入时间:2001-07-20
【中华财税网北京07/20/2001信息】 某人询问,企业和个人按照国家或地方政
府的规定所缴付的医疗保险金是否应该缴纳个人所得税。
答:财税字[1997]144号文件规定,企业和个人按照国家或地方政府规定的比例
提取并向指定的金融机构缴付的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金、基本养老金,不计入个人
当月的工资。薪金收入,免予征收个人所得税。超过国家或地方政府规定的比例缴付
的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金、基本养老金,应将其超过部分并入个人当月的工资、薪
金收入,计征个人所得税。文件从1998年1月1日起执行,并规定原政策与其抵触的,
按该文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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