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所得税计算综合实例1
录入时间:2001-06-13
【中华财税网北京06/13/2001信息】 某公司代其雇员(中国居民)缴纳个人所
得税,2000年8月该公司直接支付给其雇员邓某工资为3000元人民币,计算
该公司应代其雇员邓某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由于邓某取得的工资收入为不含税收入,应将其换算为含税的应纳税所得额计算
缴纳个人所得税。
应纳税所得额=(不含税收入额-费用扣除标准-速算扣除数)/(1-税率)
=(3000-800-125)/(1-15%)
=2441.18
应纳税额=2441.18×15%-125=241.18
账务处理:
(1)借:应付工资(或管理费用等科目) 3000
贷:现金(或银行存款) 3000
(2)借:应付工资(或管理费用等科目) 241.18
贷:应交税金──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241.18
或者是两个会计分录合二为一:
借:应付工资(或管理费用等科目) 3241.18
贷:现金(或银行存款) 3000
应交税金──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24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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