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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财产所得如何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录入时间:2001-04-18

  【中华财税网北京04/18/2001信息】 问:个人转让财产所得,如何计算、缴纳 个人所得税? 答:转让财产所得包括个人转让建筑物、土地使用权、机器设备、车船、有价证 券、股权和其他财产所得。 个人修建房屋、厂房用于出售的所得,就是转让财产所得。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时,应以纳税人转让财产取得的收入额减去财产原值、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 得额,再按照20%的税率计算应纳税额。 为了正确核算纳税人的应纳税额,必须对纳税人转让财产的原值进行确定,其方 法有以下几种: 1、转让建筑物时,以修建建筑物时的费用或以买入价加上相关费用为原值。 2、转让机器设备、车船时,以买入价格加上运输费、安装费及其他相关费用为 原值。 3、转让有价证券时,以买入价加上买入的相关税费为原值。 4、转让土地使用权时,以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和相关费用为原值。 5、纳税人不能提供完善、准确的财产原值凭证,主管税务机关核定其财产原值。 例:一公民出售原值30万元的厂房,取得收入45万元,缴纳相关税费7万元个公 民应纳个人所得税的计算为: 应纳税所得额=45-30-7=8(万元) 应纳税额=8×20%=1.6(万元)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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