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收特殊问题处理:如何区分工资、薪金所得与劳务报酬所得问题
录入时间:2001-04-13
【中华财税网北京04/13/2001信息】 工资、薪金所得是个人从事非独立个人劳
务活动,即在机关、团体、学校、部队、企事业单位及其他组织中任职、受雇而得到
的报酬。劳务报酬所得是个人独立从事各种技艺、提供各项劳务所取得的报酬。两者
的主要区别在于,前者支付所得的单位或个人与所得人之间存在相对稳定的雇佣与被
雇佣关系,后者则不存在着这种关系。
个人兼有不同的劳务报酬所得的,应当分别减除费用,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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