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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纳税人必须自行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

录入时间:2001-02-14

  【中华财税网北京02/14/2001信息】 现行税法规定,个人所得税采用代扣代缴 为主的征收方式,但同时要求在某些情形下,纳税义务人必须自行申报纳税。自行申 报纳税的纳税义务人,大体有以下几种: (一)没有扣缴义务人的。如从事生产、经营的个体工商户和个人、从境外取得所 得的个人等等。 (二)在两处或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这种情况下,即使有扣缴义务人 并在支付时已经扣缴了税款,纳税义务人仍然应当自行申报纳税。在申报纳税时,已 扣缴的税款可持完税凭证从应纳税额中扣除。 (三)有扣缴义务人,但扣缴义务人没有依照税法规定代扣代缴税款的,纳税义务 人有责任向税务机关自行申报纳税。 (四)分笔取得属于一次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财产租 赁所得的。 (五)税收主管部门规定必须自行申报纳税的。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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