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个人所得税纳税辅导 > 正文

残疾人员经营商品销售业务可减征个人所得税

录入时间:2000-04-24

  【中华财税网北京04/24/2000信息】 问:我是一个下肢瘫痪的残疾人,办 了一个个体小商品销售店,原先每个月都按章纳税。后听人说残疾人可以免税。 个知残疾人经营商品销售可享受哪些减免税照顾?手续如何办理?   答:根据国家税法有关规定,对残疾人员经营商品销售业务,应缴纳的增值 税及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应依法缴纳,不能免征。对残疾人员的个人 所得,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可减征个人所得税。在具体操作中,你可到当地主 管税务机关申请减征个人所得税。          (k2000040330311)

会员登录

注册卫税科技账号 | 修改密码

修改密码

(请输入正确的登录名和密码,并填入新密码。如需帮助,
请致电:010-836873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