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疾人中奖所得需缴税
录入时间:1999-08-13
【中华财税网北京08/13/99信息】 贵州省江口县一位残疾人开办了一个经
营点,税务机关按税法规定给他办了免税手续。前不久,他在一次彩票摸奖中获
得了大奖,税务机关要求其缴纳个人所得税。他对此表示不解,称:国家对残疾
人不是有免税照顾吗?为什么还要我缴税呢?
税务人员解释说,今年5月,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残疾人所得征免个人
所得税范围的批复》(国税函[1999]329号)文规定,经省级人民政府
批准可减免个人所得税的残疾、孤老人员和烈属的所得仅限于劳动所得。具体所
得项目为:工资、薪金所得;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
经营、承租经营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个人所
得税法》第二条所列的其他各项所得,即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
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所得(个人指得奖、中奖、中彩等),不属于减免照顾的范
围。 (a99081200203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