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药费节约奖要缴税
录入时间:1999-08-06
【中华财税网北京08/06/99信息】 最近,江苏省南京市地税局栖霞分局检
查人员在对某大型化工厂劳动服务公司实施检查时发现,该企业1998年1月
发放1997年度职工医药费节约奖,每人200元,共计54800元,偷逃
个人所得税2428.40元。
职工医药节约奖是为鼓励职工节约医药费用, 防止职工乱支乱报而发放的
一种奖金。这种奖金尽管不是生产奖金,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的规定,这种奖励实际上是职工因任职或受雇而取得的所得,因此,这种奖励应
一并计入工资、薪金所得计征个人所得税。 (a99080500203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