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奖收入要缴个人所得税
录入时间:1998-11-30
【中华财税网北京11/30/98信息】 近几年来,各式各样的彩票发售活动禽
演愈烈。对于中大奖的幸运者来讲,真可谓是喜从天降,可在兴奋之时别忘了自
己应尽的纳税义务。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八条第十项和《个人所得税法》第三条第
五项等有关规定:个人得将、中奖、中彩以及其他偶然性质的所得,属于偶然所
得,必须缴纳个人所得税。偶然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20%。个人中奖、
中彩所得为实物的,应当按照取得的凭证上所注明的价格计算应纳税所得额。另
外,对个人购买社会福利有奖募捐奖券—次中奖收入不超过I万元的暂免征收个
人所得税,一次中奖超过1万元的应按税法规定全额征税。
缴纳个人所得税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各。因此,当您领取一定金额的奖品、
现金时,切尊忘记到税务机关缴纳个人所得税。(zsb9811270205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