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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资企业追加投资项目所得要与原先投资的项目所得要区分开吗

录入时间:2004-12-30

  【中华财税网北京12/30/2004信息】 问:外商投资企业追加投资项目所得要与 原先投资的项目所得要区分开吗?   答:外商投资企业对追加投资项目的生产、经营情况,与其先期投资的生产、经 营情况应加以区分,分别设立账册、凭证,准确计算各自应纳税所得额。凡不能合理 计算各自应纳税所得额的,主管税务机关可按企业收入、资产等比例合理划分各自的 应纳税所得额。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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