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做纳税工作: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征税对象主要包括哪些?
录入时间:2003-08-27
【中华财税网北京08/27/2003信息】 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的征税对
象,是其从事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具体征税对象包括:
(1)总机构设在中国境内的外商投资企业来源于中国境内、境外的所得。
(2)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的外国企业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具体包括其在中国境
内从事生产经营所得,以及与其设立的机构场所具有实际联系的利润(股息)、利息、
租金、特许权使用费和其他所得。
(3)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外国企业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具体包括:
①从中国境内企业取得利润(股息);②从中国境内取得的存款或者贷款利息、债券利
息、垫付款或者延期付款利息等;③将财产租给中国境内租用者而取得的租金;④提
供在中国境内使用的专利权、专有技术、商标权、著作权等而取得的使用费;⑤转让
在中国境内的房屋、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土地使用权等财产而取得的收益;⑥经财
政部确定征税的从中国境内取得的其他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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