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计算题
录入时间:2003-03-17
【中华财税网北京03/17/2003信息】 一、资料
1.某外国企业与我国境内乙公司签订计算机及计算机软件购进合同。合同规定、
外国企业根据乙企业需要开发软件,软件只限乙企业使用,不得对外转让,使用期
3年,软件使用费300万元,连同计算机硬件,于货物到达后一次性支付。
要求:计算该外国企业应纳营业税及企业所得税额。
2.某外国企业与我国境内丙公司签订合同。合同规定,外国企业将其在境外收
集、编辑的各种信息资料(外汇牌价、股票行情等),从境外传输给丙公司。外国企业
同时间丙公司租赁终端显示设备。丙公司通过终端显示设备及程序,随时间读自己所
需的有关信息资料并定期支付信息订阅费。2002年该外国企业收取设备租金30万元,
信息订阅费60万元。
要求,依据现行税法,解答下列问题:
(1)该外国企业取得的租金及信息订阅费是否缴纳营业税?
(2)计算外国企业应纳企业所得税额。
二、解答
1.依据国税函发[1994]304号、财税外字[1986]235号文件规定,对于同外商签
订计算机及计算机软件购进合同,或者按照我方提出的特定使用要求和技术目标,由
外商提供计算机软件设计开发或中、外双方共同进行开发服务所取得的收入,凡计算
机软件部分未作为专利权或版权转让的,应视为计算机附属的实体产品,外商售让该
部分软件所取得的价款,免予征收所得税;凡外商以提供专利或版权(包括属于编制
计算机应用程序的专用语言、技术方法、技术秘密等)使用许可形式向中国境内用户
提供计算机软件使用权,或虽然计算机软件不以专利权或版权的形式,但以对其使用
范围、方式和期限等规定限制性条款的形式向中国境内用户提供计算机软件使用权,
对外商由此所收取的使用费应作为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征收所得税。另外,国税发
[2000]196号文件规定,自2000年1月1日起,预提所得税税率减按10%征收。据此,
该外国企业应纳税额计算如下:
应纳营业税额=300×5%=15(万元);
应纳税所得额=300-15=285(万元);
应纳所得税额=285×30%=28.5(万元)。
注意:关于对专有技术使用费计算征收所得税问题,还应注意两点:第一,对于
同外商签订技术引进合同,只受让专有技术使用权,外商为提供该项技术的使用所收
取的图纸资料费、技术服务(包括技术指导和技术咨询)费和人员培训费,是整个技术
贸易合同价款的组成部分,应列为专有技术使用费收入,一并计算征收所得税;第二,
购进国外设备,外商为设备的安装使用提供土建设计和工艺设计所收取的设计费和
外商提供的设备制造、维修图纸资料所收取的费用,可以不并入专有技术使用费征收
所得税。
2,(1)国税发[1997]035号文件规定,对外国企业在我国境内没有设立机构、场
所,而从我国取得的出租有形动产的租金收入,不征收营业税。
由于外国公司向丙公司提供的各种信息资料,是在我国境外收集、编辑、处理的,
信息的传输是通过设在用户的终端显示设备进行的,且由丙公司自己进行具体操作,
因此,提供信息服务的活动属于境外进行,根据营业税劳务发生地原则,该项信息
订阅费也不征收营业税。
(2)国税发[1995]201号文件规定,外国公司、企业向中国境内用户提供的各种信
息资料,是在我国境外收集、编辑、处理的,信息的传输是通过设在用户的终端显示
设备进行的,且由用户自己进行具体操作,因此,此项经营活动在我国不构成税法规
定的经营机构、场所。并且,由于这些信息资料是社会公开的,不涉及外国公司、机
构专有技术或商业情报的使用权转让问题,不属于税法规定的预提所得税征收范围。
因此,外国企业、机构从事上述提供信息业务活动所收取的信息订阅费用,为在中国
境外提供劳务所取得的收入,根据现行我国税法规定的原则、在我国不予征收所得税。
在订阅费以外收取终端显示设备租金的,应就此项租金所得征收预提所得税。
应纳所得税额=30×10%=3(万元)。
三、解题指导
关于预提所得税的一些行业性特殊规定应注意以下几点:
一、财税字[1999]251号文件规定:对我国各航空公司与外商在1999年9月1日以
前签订的飞机租赁合同支付的租金免征预提所得税;对我国各航空公司与外商在1999
年9月1日以后签汀的飞机租赁合同支付的租金,应按规定征收预提所得税。
二、国税发[1998]201号文件规定:外国公司、企业或其他组织将其所拥有的卫
星、电缆、光导纤维等通讯线路或其他类似设施,提供给中国境内企业、机构或个人
使用所取得的收入,属于来源于中国境内的租金收入,应按规定征收企业所得税。
三、国税发[1993]049号文件规定:对外国公司、企业将集装箱租给我国公司、
企业用于国际运输所取得的租金收入,暂免征收所得税。
四、财税字[1984]032号文件规定,对外国公司、企业将船舶租给我国公司、企
业用国际运输所收取的租金,暂免所得税。但对外国公司、企业将船舶租给我国公司、
企业,用于我国沿海或内河运输所收取的租金仍应接规定征收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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