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财税网北京12/21/2004信息】 495.技术改造项目国产设备投资抵免
企业所得税申请级次
技术改造项目国产设备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由实施技术改造的企业提出申请,
经主管税务机关逐级上报省级以上税务机关审核,也可直接报省级以上税务机关审核。
中央企业及其与地方企业组成的联营企业、股份制企业,总投资额在5000万元以
上的技术改造项目,报国家税务总局审核;总投资额在5000万元以下的项目,由
省级国家税务局审核。地方企业及地方企业组成的联营企业、股份制企业,由省级地
方税务局审核。
依据:
国税发[2000]13号、
京国税[2000]05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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