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财税网北京12/21/2004信息】 496.技术改造项目国产设备投资抵免
企业所得税申请时间及上报资料
企业申请抵免企业所得税,应在技术改造项目批准立项后两个月内递交申请报告。
纳税人递交申请报告时,须提供如下资料:
第一,《技术改造国产设备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申请表》;
第二,技术改造项目批准立项的有关文件;
第二,技术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和投资概算;
第四,盖有效公章的《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企业技术改造项目确认书》,不需经
贸委审批的技术改造项目,可提供省级经贸委出具的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确认文件;
第五,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技术改造项目计划调整、改变投资概算等,均须及时向原审核税务机关报送有关
资料。
依据:
国税发[2000]13号、
京国税[2000]05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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