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所得税征缴实用问答:申请人不履行行政复议决定的,应如何处罚?
录入时间:2003-09-01
【中华财税网北京09/01/2003信息】 被申请人应当履行行政复议决定。被申请
人不履行或者无正当理由拖延履行行政复议决定的,复议机关或者有关上级行政机关
应当责令其限期履行。申请人逾期不起诉又不履行行政复议决定的,或者不履行最终
裁决的行政复议决定的,按照下列规定分别处理:维持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复议决定,
由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依法强制执行,或者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变更具
体行政行为的行政复议决定,由复议机关依法强制执行,或者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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