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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所得税征缴实用问答:城市商业银行的安全防范费如何扣除?

录入时间:2003-08-06

  【中华财税网北京08/06/2003信息】 城市商业银行出于安全防范需要所购置的 安全保卫器械、安装营业网点的防护门窗及柜台栏杆、消防专用设备、保安人员工资 以及经批准的其他防范费用,在计算当期企业所得税时允许直接扣除,个别项目费用 过大,可以在二年内分期扣除。城市商业银行购置的监控设备,应单独计算其价值, 作为固定资产进行管理,不得列为安全防范费直接在税前扣除。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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