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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所得税征缴实用问答:如何确定财产损失税前扣除的审批管理范围?

录入时间:2003-08-04

  【中华财税网北京08/04/2003信息】 纳税人在一个纳税年度内生产经营过程中 发生的固定资产、流动资产的盘亏、毁损、报废净损失,坏账损失,以及遭受自然灾 害等人类无法抗拒因素造成的非常损失,经税务机关审查批准后,准予在缴纳企业所 得税前扣除。凡未经税务机关批准的财产损失,一律不得自行税前扣除。金融保险企 业的坏账损失、呆账损失按有关规定执行,不执行企业财产损失税前扣除管理办法。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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