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所得税征缴实用问答:如何确定税务机关审批技术开发费的权限?
录入时间:2003-08-04
【中华财税网北京08/04/2003信息】 国家税务总局或省级税务机关接到企业集
团的申请后,经审核符合条件、且资料齐全的、应及时审批。集团公司及所属企业在
同一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的,集团公司集中提取技术开发费,由集团公
司总部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税务机关审批;集团公司及所属企业
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集团公司集中提取技术开发费,由国家税务总局审批或由
总局授权的集团公司所在地的省级税务机关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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