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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所得税征缴实用问答:对生产副食品的企业和饲料加工企业是否征收企业所得税?

录入时间:2003-07-23

  【中华财税网北京07/23/2003信息】 对专门生产酱油、醋、豆制品、腌制品、 酱、酱腌菜的企业和饲料加工企业,在1997年12月31日以前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对 直接供应给大、中、小学生的快餐、方便食品的企业或车间,其产品不进入市场,执 行内部供应价格的,在1997年12月31日以前免征企业所得税。对生产其他副食品的企 业照章征收企业所得税。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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