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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年的折旧费不能在下年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录入时间:2003-06-25

  【中华财税网河南06/25/2003信息】 河南某煤炭生产企业由于2001年煤炭销售 的市场行情太差,该矿的效益也大不如往年。为此,该矿在年终决算时,将全年应计 提的固定资产折旧费400万元没有计提。由于2002年的煤炭销售行情看好,价格也大大 提高,全年净利润达到2000万元。所以,他们将上年应提未提的400万元固定资产折旧 费在2002年补提,问:这补提的折旧费能在2002年的企业所得税前扣除吗?   答:《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几个具体问题的通知》(财税字 [1996]79号)第1条规定,企业纳税年度内应计未计扣除项目,包括各类应计未计费用、 应提未提折旧等,不得移转以后年度补扣。该矿2001年应提未提的400万元固定资产 折旧费不得在2002年补提,不能在2002年的企业所得税前扣除。(au200305055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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