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提大修理费税务机关应如何核实
录入时间:2002-09-02
【中华财税网北京09/02/2002信息】 问:对采取预提方式预提大修理费的企业,
税务机关应如何核实其大修理周期和应预提的大修理费金额?企业是否应向税务机关报
送其预提的依据和计提的标准?
答:企业固定资产大修理费可以预提,但这是财务会计处理。根据税法规定(国税
发[1996]201号),企业的固定资产修理支出应在发生当期直接扣除,据实列支,预提
修理费是不能在税前扣除的。因此对企业已经预提大修理费的要作纳税调整。既然不
存在税前扣除,当然也就不存在税务局审核的问题了。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