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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提大修理费税务机关应如何核实

录入时间:2002-09-02

【中华财税网北京09/02/2002信息】 问:对采取预提方式预提大修理费的企业, 税务机关应如何核实其大修理周期和应预提的大修理费金额?企业是否应向税务机关报 送其预提的依据和计提的标准? 答:企业固定资产大修理费可以预提,但这是财务会计处理。根据税法规定(国税 发[1996]201号),企业的固定资产修理支出应在发生当期直接扣除,据实列支,预提 修理费是不能在税前扣除的。因此对企业已经预提大修理费的要作纳税调整。既然不 存在税前扣除,当然也就不存在税务局审核的问题了。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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