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办企业如何提取村收管理费?
录入时间:2002-07-23
【中华财税网北京07/23/2002信息】 某公司属村办有限责任公司,受村民委员
会的直接管理,公司始建过程中,村民无偿投工投劳建厂修路,企业占地村民也无怨
言。现在企业发展起来了,村民委员会靠企业提点管理费,作管理必备的活动经费。
但村民委员会向企业提取管理费,不符合“具备法人资格,并办理税务登记的总机构”
的规定,请问:村办集体企业将如何向村主管部门提交管理费?
答:村办集体企业如何向村主管部门提交管理费?问题有点怪,“如何提交”不
是问题的关键,村办企业该不该交?以什么名目交?这应该取决于村委会与企业之间的
现实权责关系和相互协定。可能关心的是企业提交的“管理费”能否按总机构提取管
理费处理,能否在税前予以扣除。现阶段,村民委员会是一个自治组织,显然不是一
个具有法人资格并办理税务登记的“总机构”,同样也不是国税发[1999]108号文件
中所称的“轻工集体企业主管部门”,所以,村办集体企业提交的村收管理费不能在
税前扣除。(ay20020613)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