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准确掌握进项税额的抵扣时间
录入时间:2002-06-24
【中华财税网北京06/24/2002信息】 企业购进货物中的进项税额并不都是立即
可以抵扣的,国家税务总局先后发出八个通知,对一般纳税人的购进货物进项税额的
抵扣时间作了明确规定,企业财务人员应该根据当时货物购进的具体情况,对照有关
政策进行账务处理:
(一)工业企业购进货物(包括外购货物所支付的运输费用),必须在所购货物已经
验收入库后,才能申报抵扣进项税额,对其货物尚未验收入库的,其进项税额不得作
为纳税人当期进项税额予以抵扣。
(二)工业企业购进货物所发生的管道运输费用,只有当货物验收入库后,方可申
报进项税额抵扣。
(三)商业企业购进货物(包括外购货物所支付的运输费用),必须在购进的货物付
款后才能申报抵扣进项税额,尚未付款或尚未承兑商业汇票的,其进项税额不得作为
纳税人当期进项税额予以抵扣。
(四)商业企业购进货物所发生的管道运输费用,只有当费用支付后,方可申报进
项税额抵扣。
(五)商业企业采取分期付款方式购进货物,凡是发生售货方是先全额开具发票,
购货方再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分期支付款项的情况,其进项税额的抵扣时间应在所有款
项支付完毕后,才能申报抵扣该货物的进项税额。
(六)对商业企业接受投资、捐赠和分配的货物,以收到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时间为
申报抵扣进项税额的时间,在纳税人申报抵扣进项税额时,应提供有关投资、捐赠和
分配货物的合同或证明材料。
(七)对商业企业采取以物易物、以货抵债、以物投资方式交易的,收货单位可以
凭以物易物、以货抵债、以物投资书面合同以及与之相符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和运输费
用普通发票确定进项税额,报经税务征收机关批准后予以抵扣。
(八)一般纳税人购进应税劳务,必须在劳务费用全部支出后才能申报抵扣进项税
额,对接受应税劳务但尚未支付款项的,其进项税额不得作为纳税人当期进项税额予
以抵扣。
如果出现货物在造或货物虽然已经入库而税款不能抵扣的情况,企业应该设定一
个过渡账户,但也可以在“待摊费用”科目下设一个二级科目“待摊费用--待扣进项
税金”。(ar20020404312)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