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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上销售火爆 收入“离奇失踪” ——揭秘百大仓大荒优选食品松原有限公司多平台偷税真相

录入时间:2026-04-27

近期,国家税务总局松原市税务局稽查局根据检举线索依法查处百大仓大荒优选食品松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百大仓公司”)多平台偷税案件。经查,2022年至2024年,该公司通过隐匿收入、虚假申报等方式,少缴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等税费共计55.93万元。2025年6月,国家税务总局松原市税务局稽查局依法对该公司偷税行为作出追缴少缴税费款、加收滞纳金并处罚款共计94.56万元的处理处罚决定。目前,涉案税费款、滞纳金及罚款均已全部追缴入库。

平台销量领先 纳税申报寥寥

前期,国家税务总局松原市税务局稽查局接到检举线索,反映百大仓公司在某电商平台长期线上销售各类食品,销量可观,但申报的应税销售收入却长期处于较低水平,涉嫌通过隐匿线上订单、私下收款等方式偷税。

根据检举线索,税务人员随即开展核查,依法调取了该公司某电商平台的销售数据。通过比对分析发现,该公司多款特产食品销量长期位居平台同类榜单前列。然而,2022年至2024年间,该公司申报的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等应税收入,与平台反映出的巨大销售体量形成鲜明反差,存在隐匿收入偷逃税款的重大嫌疑。税务部门决定对该公司正式立案检查。

追踪资金流水 浮现关联平台

立案后,检查人员依法约谈该公司法定代表人及相关负责人,并围绕其在某电商平台销售收入与申报收入的差距重点问询。检查人员对在某电商平台采集的销售数据进行分类核实,确认该公司通过某电商平台实际实现应税销售收入4223.37万元,隐匿销售收入4156.97万元。同时,依法调取该公司法定代表人及相关人员的银行账户流水,发现其线下零星收入28.30万元转入个人账户未申报,且电商销售资金流向清晰,进一步锁定了真实收入。

在核查某电商平台上事实的基础上,检查人员进一步拓展核查范围,发现该公司在另一电商平台也存在同类食品销售业务。经依法调取该公司在另一电商平台销售数据及核对银行资金流水,查实该公司在另一电商平台累计隐匿销售收入424.49万元。

心存侥幸必受惩 警钟长鸣守底线

结合调取的平台销售数据、资金流水等证据,检查人员运用“说理式执法”向该公司相关人员详细阐明了食品线上及线下销售行业的涉税政策以及偷税行为的法律后果。面对确凿的证据,该公司法定代表人最终承认了在多个平台及线下经营销售食品过程中,通过引导客户私下转账、隐匿平台订单、不开发票等方式,隐匿销售收入、进行虚假申报的违法事实,造成少缴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等税费共计55.93万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纳税人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账簿、记账凭证,或者在账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或者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是偷税。对纳税人偷税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针对其违法事实,国家税务总局松原市税务局稽查局依法作出追缴税费款、加收滞纳金并处罚款共计94.56万元的处理处罚决定。目前,涉案税费款、滞纳金及罚款已全部追缴入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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