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所得税纳税辅导:促进企业科学技术进步的税收规定——纳税人进行技术改造的税收规定(1)
录入时间:2001-11-01
【中华财税网北京11/01/2001信息】 一、概述
1999年底和2000年初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陆续印发了《技术改造国产
设备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财税字[1999]
290号)、《技术改造国产设备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审核管理办法》(以下简称
《审核办法》)(国税发[2000]13号),做出了对纳税人进行技术改造购买
的国产设备投资可以用新增所得税进行抵免的规定,这是一项通过税收杠杆来鼓励投
资的税收政策。
(一)政策出台的背景
1999年我国经济出现不景气的现象,由于受各种因素的影响,经济形势出现
了外贸出口下降、外商投资减少、居民储蓄增长但国内需求不足、固定资产投资增长
缓慢、物价连续下滑、国内生产总值(GDP)增长下降等现象。这些现象的出现导致我
国的经济增长速度出现回落,而我国的经济运行模式属于速度效益型经济,需要保持
较高的经济增长速度才能使国民经济健康发展。1999年,为了解决经济运行中出
现的问题,以利于国民经济尽快走出低谷,中央下发了12号文件,制定了一些优惠
政策,对纳税人进行技术改造而购买国产设备的投资从1999年7月1日起给予抵
免企业所得税的税收优惠就是其中的一项措施。这一政策主要是为了鼓励投资,拉动
国内需求。
(二)适用范围
纳税人进行技术改造而购买的国产设备投资给予抵免企业所得税(以下简称“投
资抵免”)的政策适用于所有实行查账征收方式缴纳企业所得税的企业和组织(以下
简称“企业”)。查账征收方式是相对于核定征收方式而言的一种征收管理方式,主
要适用于财务管理比较规范,能够建帐建制,准确及时填报各种报表,并且能向税务
机关提供准确、完整的纳税资料的纳税人。目前,国税部门管理的内资企业所得税纳
税人基本上都实行查帐征收方式。实行查帐征收方式的纳税人既包括各行业的企业,
也包括事业单位。无论是企业纳税人,还是事业单位纳税人,只要其符合政策规定就
可以享受此项税收优惠。
二、投资抵免的税收规定及计算
(一)基本政策规定
1.基本政策内容
凡在我国投资于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技术改造项目的企业,其项目所需国产设备
投资的40%可从企业技术改造项目设备购置当年比上一年新增的企业所得税中抵免。
企业每一年度投资抵免的企业所得税税额,不得超过该企业当年比设备购置前一年新
增的企业所得税税额,如果当年新增的企业所得税税额不足抵免,未予抵免的投资额,
可用以后年度企业比设备购置前一年新增的企业所得税税额延续抵免,但抵免的期限
不得超过五年。
同一技术改造项目分年度购置设备的投资,均以每一年度实际设备投资总额计算
应抵免的投资额,以设备购置前一年抵免企业所得税前实现的应缴企业所得税为基数,
计算每一纳税年度可抵免的企业所得税额,在规定的期限内抵免。
2.基本政策中涉及的概念
(1)允许抵免的国产设备是指国内企业制造的生产经营(包括生产必需的测试、
检验)性设备,不包括从国外直接进口的设备、以“三来一补”方式生产制造的设备。
按照有关规定,以“三来一补”方式生产制造的设备不能在国内销售;从港、澳、
台进口的设备不应做为国产设备。
(2)设备是指企业实施技术改造项目所需的、在批准的实施技术改造期限内
实际购置并作为固定资产管理的生产经营性机器、机械、运输工具、设备、器具、工
具等,不包括未作为固定资产管理的工具、器具等。
实行投资抵免的国产设备,企业仍可按设备原价计提折旧,并按有关规定在计算
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3)投资是指除财政拨款以外的其他各种资金,即银行贷款和企业自筹资金等。
其中银行贷款包括各类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的贷款。
(4)技术改造是指企业为了提高经济效益、提高产品质量、增加花色品种、促
进产品升级换代、扩大出口、降低成本、节约能耗、加强资源综合利用和三废治理、
劳保安全等目的,采用先进的、适用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等对现有设
施、生产工艺条件进行的改造。
(5)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技术改造项目是指国家经贸委发布的《当前工商领域
固定资产投资重点》等有关政策文件中所列的投资领域中的技术改造项目。
(6)国产设备投资是指企业购置设备时发票上注明的金额,不包括设备的运输、
安装和调试等费用。
企业购置的按规定应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国产设备,以购买国产设备的增值税
专用发票为有效抵扣凭证;
企业购置的按规定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国产设备,以购买国产设备的普通
发票为有效抵扣凭证,其投资额为发票中注明的金额。
(二)特殊政策规定
1.企业设备购置前一年为亏损的,其投资抵免年限内每一年度弥补以前年度亏
损后实现的应缴企业所得税,可用于抵免应抵免的国产设备投资额。
2.税务机关查补的企业所得税,计入查补税款隶属年度投资抵免的应缴企业所
得税基数,但不得计入可抵免的新增企业所得税额。
3.财政拨款购置设备的投资,不得抵免企业所得税。既有自筹资金和银行贷款
投入,又有财政拨款的技术改造项目,按财政拨款数额占项目总投资的比例,计算确
定购置国产设备的财政拨款投资额。国产设备投资总额扣除按照上述方法计算确定的
购置国产设备的财政拨款投资额,余额为计算抵免企业所得税的国产设备投资额。
4.企业将已经享受投资抵免的国产设备,在购置之日起五年内出租、转让的,
须补缴设备已抵免的企业所得税税款。
(三)投资抵免的计算
1.当年新增所得税税额可以足额抵免当年应抵免的投资额
纳税人当年进行技术改造,用财政拨款资金以外的资金购买的国产设备,其投资
额的40%可以用当年比上一年新增的企业所得税抵免。在实际工作中,纳税人在一
个纳税年度中可能会有几个技术改造项目(可以是当年批准的技术改造项目,也可以
是以前年度批准的技术改造项目)可以同时享受此项政策,可能在一个纳税年度同时
发生几项购置国产设备的行为,这样,在计算当年可享受投资抵免的投资额时就不需
按项目单独计算,而是将几项技改投资合在一起统一计算当年的投资额。
【实务例题】
A公司2000年进行了三项技术改造(符合政策要求),第一项技术改造购置国
产设备金额为50万元,第二项技术改造购置国产设备金额为100万元,第三项技
术改造购置国产设备金额为150万元。第一、二项投资为企业用自有资金投资,第
三项投资中含有50万元财政拨款。当年应缴所得税额为300万元,1999年度
应缴所得税额为100万元。该公司当年可抵免的投资额计算如A公司当年设备投资总
额=50+100+(250-50)=350(万元)
A公司当年应抵免的投资额=350×40%=140(万元)
A公司当年的新增所得税额=300-100=200(万元)
A公司当年用于抵免所得税的投资额:140万元
因为A公司当年的新增企业所得税税额200万元大于其当年应抵免的投资额14
0万元,所以A公司当年用新增企业所得税税额可抵免的投资额为140万元。
【实务例题】
例一中,如果A公司1999年度纳税所得为-100万元,那么A公司2000
年新增企业所得税额为:300-0=300(万元)
2.当年新增所得税税额不足抵免当年应抵免的投资额,不足抵免的投资额需用
以后年度的新增所得税来抵免
纳税人每一年度投资抵免的企业所得税税额,不得超过该企业当年比设备购置前
一年新增的企业所得税税额,纳税人当年的新增所得税额不足抵免当年设备投资的4
0%的,其未予抵免的投资额,可用以后年度企业比设备购置前一年新增的企业所得
税税额延续抵免,但抵免的期限不得超过五年。在实际工作中,对纳税人而言,只考
虑其当年可以抵免多少所得税,但是对于税务机关而言,要掌握纳税人哪项技改投资
已用新增所得税抵免,哪项技改投资还未抵兔完或未抵免,因此在遇到当年的新增所
得税额不足抵免当年或以前年度设备投资的40%的这种情况时,要首先考虑用新增
所得税去抵免那些时间长、数额小的投资,再去抵免其它投资。
【实务例题】
例一中,如果当年应缴所得税额为200万元,1999年度应缴所得税额为1
00万元,那么该公司当年可抵免的投资额计算如下:
A公司当年设备投资总额=50+100+(250-50)=350(万元)
A公司当年应抵免的投资额=350×40%=140(万元)
A公司当年的新增企业所得税额=200-100=100(万元)
A公司当年用于抵免所得税的投资额:100万元
结转以后年度抵免所得税的投资额=140-100=40(万元)
因为A公司当年的新增应缴所得税额100万元小于其当年应抵免的投资额14
0万元,所以A公司当年用新增应缴所得税额可抵免的投资额为100万元。在抵免的
顺序上,由于第一、二项投资可供抵免的投资额为50×40%+100×40%
=60(万元),而第三项投资可供抵免的金额为200×40%=80(万元),
因此,要先抵免第一、二项投资,再抵免第三项投资,第三项投资尚余40万元用于
以后年度抵免。
【实务例题】
例一中,如果A公司2001年应缴所得税额为200万元,当年没有技术改造
投资,1999年度应缴所得税额为100万元。该公司当年的投资抵免所得税额计
算如下:
A公司当年可计算享受投资抵免的投资额为2000年结转的40万元
A公司当年新增企业所得税税额=200-100=100(万元)
A公司当年用于抵免所得税的投资额:40万元
因为A公司当年新增企业所得税税额100万元大于其当年应抵免的投资额40万
元,所以A公司当年用新增企业所得税额可抵免的投资额为40万元。
3.分年度购置设备投资的抵免
纳税人同一技术改造项目分年度购置设备的投资,均以每一年度设备投资总额计
算应抵免的投资额,以设备购置前一年抵免企业所得税前实现的应缴企业所得税为基
数,计算每一纳税年度可抵免的企业所得税额,在规定的期限内抵免。
【实务例题】
A公司2000年、2001年、2002年进行某项技术改造购置国产设备投资
金额分别为200万元、300万元、0万元,1999年、2000年、2001、
2002年抵免前应缴所得税额分别为100万元、150万元、200万元、25
0万元。该公司历年的投资抵免所得税额计算如下:
2000年:
应抵免的投资额=200×40%=80(万元)
同1999年相比新增企业所得税额=150-100=50(万元)
当年用于抵免所得税的投资额:50万元
结转以后年度抵免的投资额=80-50=30(万元)2001年:
2000年结转的未抵免投资额为:30万元
2001发生的应抵免投资额=300×40%=120(万元)
应抵免的投资总额=30+120=150(万元)
同1999年相比新增的企业所得税额=200-100=100(万元)
同2000年相比新增的企业所得税额=200-150=50(万元)
因为A公司2001年同1999年相比新增的企业所得税额为100万元,大于
其2000年结转到本年用于抵免的30万元投资,所以A公司2001年应缴所得税
中可用于抵免的2000年投资额为30万元
因为A公司2001年同2000年相比新增的企业所得税额为50万元,少于其
2001年发生的120万元投资,所以A公司2001年应纳所得税中可用于抵免的
2000年投资额为50万元,结转到以后年度抵免的投资额为70万元。
A公司2001年抵免所得税的投资额:30+100=130(万元)2002
年:
2001年结转的未抵免投资额为:70万元
2002年发生的应抵免投资额为0
同2000年相比新增的企业所得税额=250-150=100(万元)
因为A公司2002年同2000年相比新增的企业所得税额为100万元,大于
其2001年结转到本年用于抵免的70万元投资,所以A公司2002年应缴所得税
额中可用于抵免的2001年投资额为70万元
纳税人2001年进行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向税务机关申请抵免企业所得税
时,填报如下:
技术改造国产设备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明细表
抵免年度:2001 企业名称:A公司 纳税代码: 金额单位:万元
项目 时间 设备购置年度
年 年 1999年 2000年 2001年
1.以前年度结转未抵免的投资余额 - - - 30 -
2.基期应缴所得税额 - - 100 150 -
3.本年度抵免前应缴所得税额 * * * * 200
4.与基期相比本年度新增应缴所得税额 - - 100 50 -
5.本年度抵免所得税额 - - - 30 50
6.结转以后年度抵免所得税的投资余额 - - - - 70
7.税务机关确认的本年度抵免所得税额 80
8.税务机关确认结转以后年度抵免的余额 70
9.税务机关确认不得结转抵免的投资余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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