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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承租经营收入应怎样纳税?

录入时间:2001-07-12

  【中华财税网北京07/11/2001信息】 问:我们企业准备将一个生产车间交给一 人承包经营,厂房及设备提供其使用,每年该承包人向我企业上交10万元承包费。请 问对我们企业来说,这项收入如何纳税?纳什么税?我们企业应该对其开具什么票据? 假如将上述厂房及设备改为租赁形式,每年承租人向我们上交10万元租赁费,请问对 我们企业来说,这笔收入如何纳税?纳些什么税?我们企业应该对其开具什么票据? 答:一般来说,你企业将生产车间承包出去主要涉及缴纳企业所得税、印花税等; 若改为租赁形式则涉及企业所得税、营业税、印花税等。国税[1997]008号文明确:企 业全部或部分被个人、其他企业、单位承租经营,但未改变被承租企业的名称,未变 更工商登记,并仍以被承租企业名义对外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不论被承租企业与承租 方如何分配经营成果,均以被承租企业为企业所得税纳税义务人,就其全部所得征收 企业所得税;企业全部或部分被个人、其他企业、单位承租经营,承租方承租后重新 办理工商登记,并以承租方的名义对外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其承租经营取得的所得, 应以重新办理工商登记的企业、单位为企业所得税纳税义务人,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 由于你企业没有详细说明承包、承租后生产车间与企业的财务核算方式,开具什 么类型的票据应视具体情况而定。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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